我所高级合伙人李慕时律师应邀参加《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征集会并提出建言

2024年08月09日


2024年8月5日下午,我所高级合伙人、争议解决部部长李慕时律师应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邀请,至北站街道议法空间参加《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征集会并提出建言。

会上,李慕时律师提出,要明确《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与现有的《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之间的区分,强调在立法过程中需对条例精准定位,确保条例既具操作性又不失灵活性。同时,他也就条例如何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有效衔接提出了具体建议,力求构建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公共图书馆法律体系。此外,他还深刻分析了数据化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呼吁在推动图书馆数字化服务的同时建立健全数据保护机制,实现技术进步与隐私安全的和谐共生。
与会人员还根据各辖区收集到的建议,就条例在适用范围、政府职责、人员配备、借阅服务、流动服务与自助服务、无障碍服务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精神,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可行的措施,以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全面发展。

此次征集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为上海乃至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法治化、现代化进程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