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诚乃信、坚毅如石”
正诚乃信
“正”为正义、公正;“诚”为诚实、忠诚;“信”为信誉、信用。“正诚乃信”四个字,表达了毅石事务所及全体同仁以“诚信为本”的价值追求与实践。
坚毅如石
“坚毅如石”四个字,集中地反映了毅石事务所的精神风格,即“坚毅”的作风与意志,如岩“石”般的稳固和可靠。
毅石律师事务所秉承“正诚乃信、坚毅如石”的所训,不断强化诚信意识,对客户及同行以诚相待,以信取人;不断强化敬业意识,言必行,行必果,为客户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服务。